2018年福建省邮电学校赴省外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日期:2017-12-04 12:36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福建省邮电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中职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需赴省外专项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以及其他详见《2018年福建省邮电学校赴省外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省邮电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ydxx.com)上发布。同时,并通过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在其校园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于2017年12月7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于12月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于12月11日在华东师范大学就再次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填写《福建省邮电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福建省邮电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80元/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项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邮电学校人事科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第一、第二、第三场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省邮电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经专项公开招聘确定的人选,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学校则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60号,350008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60号,350008
联系人:郭老师0591—83573916,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邮电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597265(福建省邮电学校)。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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