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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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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复审通知

日期:2018-05-16 11:4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2018年福建省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现将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1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育入围考生;
22日:幼儿教育、小学英语、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入围考生。


三、资格复审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携带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放首页。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者,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7.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8.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码的有效期须在缴交材料后25天以上。

9.永春县域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幼儿代课教师还应提交:
(1)《2018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情况表》(见附件2)。在不同幼儿园担任幼儿代课教师,应按不同单位另表填写,所在单位及园(校)长应认真核实,同时在单位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盖章、签名确认,并为出具证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从2016年3月10日起至今每月由校(园)长签付的工资报销单复印件,学校财务人员、园长、中心小学校长须在工资报销单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10.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由考生所在学
校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

3.非应届毕业生的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其中: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需提交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但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

4.出现资格复审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附件: 
1.资格复审名单
2.2018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情况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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