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41人公告
日期:2018-07-05 11:42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我县今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一轮招聘结束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32号)精神,将于今年7月份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我县2018年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41名。
㈠中学专任教师13名
1、城区高(完)中1名:物理1名;
2、城区梦笔学校8名:数学1名、物理2名、历史2名、体育1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1名;
3、乡镇中学4名: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
㈡小学专任教师27名
1、城区小学14名:语文6名、音乐4名、体育4名;
2、农村小学13名:音乐5名、科学2名、美术3名、体育3名。
㈢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专任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详见《2018年浦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职位公告》(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有精神病史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⑦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
㈡有关要求
1、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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