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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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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属学校教师招考(补充招聘)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7-28 08:47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2018年晋安区属学校教师招考(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下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熟知办理事项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晋安区招考教师体检及相关事项》(详见本通知附件,包含:《体检须知》、《延期体检申请报告》、《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二、体检

1、拟聘用人员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集中地点
  7月30日
  上午9:00
  晋安区委门口
  详细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须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体检集中地点,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不需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一寸近期彩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女性拟聘用人员恰逢生理期的,部分体检项目无法完成,故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因体检项目中“胸部透视”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请以上两类人员于7月29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提交到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三、签订就业协议
1. 签订就业协议前,请拟聘用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2.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日期   受理时间   地点
  7月30日   下午
  15:00-17:30
  晋安区教育局
  详细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内。
 
3. 签订就业协议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
  
4. 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均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5. 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7月30日(含)前未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放弃拟聘用资格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要放弃拟聘用资格,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① 下载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② 打印《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并在【声明人】处手写签名;③于 7月29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区教育局(传真:0591-83646163);④于7月30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或邮寄)到晋安区教育局(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收件人:陈建铃)。若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拟聘用资格手续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有关部门。
  

五、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均须于8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请参阅(福州市教育局官网2018年7月23日发布):《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新录用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七、报到
1.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8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2.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各聘用岗位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书材料。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还须随带本人报到证、经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签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
  
3. 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材料的不予报到。
  
4. 有关办理报到手续的详细通知将于8月13日左右于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拟聘用人员留意关注。
  

附件:
晋安区招考教师体检及相关事项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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