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研究院关于2024—2025学年招聘银龄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银龄教学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高中教研员4名:政治1名、历史1名、物理1名、生物1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学科高中的教研、科研、培训、评价等工作;深入研究中高考,组织开展全市中高考的复习备考工作,命制各类质检试题;组织指导师生参加各类赛事活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国内中学、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
(二)招募条件:
1. 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获得市学科带头人以上学术荣誉或是曾为相应学科的市级研训中心组成员或市级毕业班指导组成员。
3. 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1.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2. 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职的程序招募银龄教师。
四、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退休教师填报《银龄教学申请表》(附件1),并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759115770@qq.com。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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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需材料:银龄教师教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证书或市级研训中心组成员或毕业班指导组成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保障措施
1. 按月向银龄教师发放劳务费,每学年不超过11个月。劳务费发放参考标准:副高级职称按8500元/月/人,正高级教师按10000元/月/人。
2. 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3. 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对年度工作考核优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并可在下次招募中予以优先考虑。
4. 银龄教师在协议有效期内,只享受每个月相应的工资待遇,不再享有年度正向激励绩效等奖励金、不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等待遇,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
咨询电话:兰老师 0591-87607526
福州教育研究院
2024年4月24日